工作周报用户协议

欢迎使用工作周报!


为使用北京彩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云工作周报服务,用户应当审慎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并遵守本协议。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服务的任何功能。


1.协议范围

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关于用户使用本公司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若用户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


2.服务内容

2.1.本公司的工作周报服务,是指本公司面向互联网使用者提供的云工作周报服务和软件功能(以下简称“本服务”),本服务的访问和使用渠道包括工作周报网站,以及本公司提供的相关移动应用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企业微信等渠道。除非有特别约定,本协议规定的内容适用于所有这些服务渠道。
2.2.本协议中的“用户”是指通过注册新的周报组织、加入周报组织或被其他成员添加到其所在周报组织的本服务使用者,无论该使用者是否登记了真实的个人信息或者加入了多个周报组织,或者以何种渠道使用本服务。
2.3.为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本公司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和功能,为了保证本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征求意见,不特别通知用户而对本服务进行更新,或者对服务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3.用户信息

3.1.保护用户信息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信息。本公司对用户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3.2.用户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例如:为向用户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填写手机号码或个人电子邮箱等,用户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用户在上传和管理组织成员的名称、照片、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时,请确保已经事先获得该组织成员的明确同意,仅收集为本服务必需的用户信息,且已充分告知组织成员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
3.4.用户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对最终用户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将管理权限交予适当的人选;合理设定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提醒或要求最终用户注意信息安全和帐号安全,防止帐号被他人使用而导致信息泄露,确保所有有权访问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4.用户数据

4.1.用户数据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编写、制作、输入、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
4.2.本公司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用户数据的存储安全,但是,本公司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2.1.本公司不对用户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4.2.2.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最大数据存储空间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的相关数据;
4.2.3.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取消,本公司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本公司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4.2.4.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本公司不可掌控的风险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4.2.4.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用户数据丢失、泄漏等风险;
4.2.4.2.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4.2.4.3.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网络带宽小等网络原因,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4.3.在首次使用本服务后,本服务可能会在用户计算机的"cookie"文件中记录一些信息,这些信息仅为方便用户后期登录本服务或提升用户体验而存储,并不包含危害用户计算机的任何信息。
4.4.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用户访问量、访问时段、用户偏好等用户数据信息)。
4.5.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编写、制作、输入、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5.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5.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5.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5.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5.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5.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5.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5.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5.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4.5.10.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5.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
4.5.12.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的;
4.5.13.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


5.权利和义务

5.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本服务的帐号,该帐号的所有权归本公司公司所有,用户完成注册手续后,仅获得该帐号的使用权。但该账号对应的密码由该用户负责保管,本公司并不知晓用户的密码。
5.2.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号信息及帐号密码的安全,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5.3.当任何本服务的使用者提供了准确匹配的账号、密码、组织简称信息时,本公司有权视为该行为获得了用户的充分授权,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
5.4.若因为用户自身原因,而导致其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5.用户注册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本公司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6.为了向用户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用户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7.当遇到本公司不可控的外部因素时,如网络中断等,或者本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系统维护、升级时,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向用户提供本服务而无需特别通知用户,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本公司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8.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设置,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如果用户的行为违反本协议或有损本服务的提供,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9.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也应当一并赔偿。


6.服务费用

6.1.本服务对所有合法用户免费注册开通。
6.2.本公司保留本软件的任何服务或功能后续收费的权利。本公司有权提前5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收费标准,若用户继续使用则需按本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6.3.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提前5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而无需向用户特别通知或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如用户不同意收费应当立即停止服务的使用,否则使用则视为用户已同意并应当缴纳费用。


7.知识产权

7.1.本公司是本服务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服务涉及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7.2.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免责声明

8.1.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对本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服务的适用性、持续性等,也不会就因用户使用本服务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8.2.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因此而引发的损害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3.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论何种原因)均不承担如下责任:(A)任何间接的、故意的、惩罚性的、附带的、惩戒性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 (B)业务或机会损失; (C)收入损失; (D)利润损失; (E)商誉损失;(F)内容损失; 或(G)数据丢失。
8.4.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本公司保留,用户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本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9.其他

9.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9.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3.若用户和本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9.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9.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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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北京彩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云工作周报服务,用户应当审慎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并遵守本协议。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服务的任何功能。


1.协议范围

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关于用户使用本公司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若用户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


2.服务内容

2.1.本公司的工作周报服务,是指本公司面向互联网使用者提供的云工作周报服务和软件功能(以下简称“本服务”),本服务的访问和使用渠道包括工作周报网站,以及本公司提供的相关移动应用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企业微信等渠道。除非有特别约定,本协议规定的内容适用于所有这些服务渠道。
2.2.本协议中的“用户”是指通过注册新的周报组织、加入周报组织或被其他成员添加到其所在周报组织的本服务使用者,无论该使用者是否登记了真实的个人信息或者加入了多个周报组织,或者以何种渠道使用本服务。
2.3.为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本公司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和功能,为了保证本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征求意见,不特别通知用户而对本服务进行更新,或者对服务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3.用户信息

3.1.保护用户信息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信息。本公司对用户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3.2.用户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例如:为向用户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填写手机号码或个人电子邮箱等,用户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用户在上传和管理组织成员的名称、照片、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时,请确保已经事先获得该组织成员的明确同意,仅收集为本服务必需的用户信息,且已充分告知组织成员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
3.4.用户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对最终用户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将管理权限交予适当的人选;合理设定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提醒或要求最终用户注意信息安全和帐号安全,防止帐号被他人使用而导致信息泄露,确保所有有权访问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4.用户数据

4.1.用户数据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编写、制作、输入、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
4.2.本公司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用户数据的存储安全,但是,本公司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2.1.本公司不对用户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4.2.2.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最大数据存储空间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的相关数据;
4.2.3.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取消,本公司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本公司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4.2.4.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本公司不可掌控的风险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4.2.4.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用户数据丢失、泄漏等风险;
4.2.4.2.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4.2.4.3.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网络带宽小等网络原因,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4.3.在首次使用本服务后,本服务可能会在用户计算机的"cookie"文件中记录一些信息,这些信息仅为方便用户后期登录本服务或提升用户体验而存储,并不包含危害用户计算机的任何信息。
4.4.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用户访问量、访问时段、用户偏好等用户数据信息)。
4.5.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编写、制作、输入、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5.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5.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5.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5.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5.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5.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5.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5.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5.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4.5.10.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5.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
4.5.12.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的;
4.5.13.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


5.权利和义务

5.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本服务的帐号,该帐号的所有权归本公司公司所有,用户完成注册手续后,仅获得该帐号的使用权。但该账号对应的密码由该用户负责保管,本公司并不知晓用户的密码。
5.2.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号信息及帐号密码的安全,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5.3.当任何本服务的使用者提供了准确匹配的账号、密码、组织简称信息时,本公司有权视为该行为获得了用户的充分授权,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
5.4.若因为用户自身原因,而导致其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5.用户注册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本公司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6.为了向用户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用户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7.当遇到本公司不可控的外部因素时,如网络中断等,或者本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系统维护、升级时,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向用户提供本服务而无需特别通知用户,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本公司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8.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设置,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如果用户的行为违反本协议或有损本服务的提供,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9.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也应当一并赔偿。


6.服务费用

6.1.本服务对所有合法用户免费注册开通。
6.2.本公司保留本软件的任何服务或功能后续收费的权利。本公司有权提前10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收费标准,若用户继续使用则需按本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6.3.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提前5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而无需向用户特别通知或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如用户不同意收费应当立即停止服务的使用,否则使用则视为用户已同意并应当缴纳费用。


7.知识产权

7.1.本公司是本服务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服务涉及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7.2.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免责声明

8.1.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对本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服务的适用性、持续性等,也不会就因用户使用本服务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8.2.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因此而引发的损害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3.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论何种原因)均不承担如下责任:(A)任何间接的、故意的、惩罚性的、附带的、惩戒性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 (B)业务或机会损失; (C)收入损失; (D)利润损失; (E)商誉损失;(F)内容损失; 或(G)数据丢失。
8.4.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本公司保留,用户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本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9.其他

9.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9.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3.若用户和本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9.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9.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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